询价公告(二次)
本询价项目为昆明公交置业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昆明公交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询价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询价。
2.1项目名称:昆明公交置业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实施内容:
(一)为招标人草拟、审定发起、设立协议,制定置业公司章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及议事规则;以防范招标人注册的法律风险,明确各股东的权利义务,保护股东权益,使招标人能正常有序地发展。
(二)为招标人提供股权改制,股权收购、转让,招标人兼并、分立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并草拟、修改、审定相关合同;保障招标人改制能顺利进行,减少招标人改制成本。
(三)为招标人在生产经营、商业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意见;并草拟、修改、审定相关专项合同;保障招标人决策及投资的可行性及合法性。
(四)为招标人策划品牌保护方案,代理商标的国内、国际注册;保障招标人的无形资产增值并减少维权成本。
(五)为招标人完善劳动合同,草拟、修改、审定招标人规章;保障招标人团队稳定,保护招标人商业秘密,防止竞业禁止的发生。
(六)代表招标人参与对外商务谈判,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并草拟、修改、审定相关专项合同;以加强置业公司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执行、事后能及时救济的法律预防能力。
(七)招标人依据实际情况需要法律顾问处理的合理法律事务。
(八)中标单位指派律师以招标人代理人身份参与民事、行政等非诉讼的,中标单位应免费为招标人办理相关事宜。
(九)中标单位指派律师以招标人代理人身份参与民事、行政等其他纠纷的诉讼或仲裁,招标人需要单独办理委托手续,并按云南省司法厅有关收费规定与中标单位协商另付费用,同时中标单位同意给招标人20%的优惠。
(十)上述律师费用包括律师顾问服务在昆明市区所需交通、查档等费用,但不包括除昆明市区以外地区的交通、查档、食宿及差旅费。
(十一)中标单位为了帮助招标人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会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招标人建立合同范本库。中标单位提供给招标人使用的合同范本,中标单位享有永久知识产权,招标人可在自营业务中以招标人名义使用,如招标人或招标人员工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提供给招标人之外的第三人使用的,需提前征得中标单位同意。招标人指定以下联系人专门负责对合同范本的集中管理和使用:
招标人指定联系人:徐云,电话:18725005051
电子邮箱:3450534617@qq.com。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控制价金额: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顾问等相关服务。
3.1本项目要求询价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询价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和能力。
3.3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询价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由询价申请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1年09月06日至2021年09月08日17时30分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旁)云南巨和大厦4楼(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携带营业执照获取询价资料。售价:¥800元/份(人民币捌佰整),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0日13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13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巨和大厦4楼;
注:投标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响应文件(纸质二份)送达现场,以上文件需密封完整。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取消其询价资格。
6.1.控制价向询价申请人公布,控制价为询价报价编制的最高限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否决响应文件处理。询价申请人须结合相关规定(报价编制相关规定)及及同期市场价格自行报价。
6.2.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一)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对询价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项目服务方案等进行审查打分,审查通过后按其有效询价报价由低至高选取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最终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实施服务单位,招标人在单个项目实施前,以随机抽取方式,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一方为单个项目实施服务单位。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服务单项工作进行结算,结算费用在合同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按全年服务项目占比进行结算支付,在服务期限(一年)内2家实施单位结算的服务费用合计最终不超过¥60,000.00元。付款方式为:合同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二)单个项目结算费用=单个项目的法律服务费Ⅹ服务项目所占全部项目比例;
(三)最终结算费用(1年)=所有实际发生的单个项目结算费用的合计;
(四)在合同签订后预支中标单位每家¥10,000元服务费,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多退少补。
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公交集团”(http://www.kunmingbus.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昆明公交置业有限公司 ;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海源寺公交车场四楼;
邮 编: 650000 ;
联 系 人: 徐云 ;
电 话: 0871-65378313 ;
传 真: / ;
代 理 机 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立交桥江东花园西路巨和大厦4楼;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张兴华、吴祺斌
电 话:13888380060;
传 真:0871-65332915;
电 子 邮 箱:ynwczb@163.com;
网 址:无。
日期:202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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