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运营车辆尾气排放检查治理,确保“创文”工作有序开展
2017-06-14 08:48:04
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二公司技术科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及二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提高责任意识,采取路检路查、仪器复查、治理、培训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运营车辆尾气排放治理工作,及时对尾气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具体安排如下:
1、及时召开保修工作例会,对 “创文”期间尾气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车队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把尾气排放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密组织,逐级抓落实。 “创文”期间,公交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坚决停驶,送修理厂进行治理,治理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
2、要求各车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驾驶操作培训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规范操作培训和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操作技能,进一步掌握车辆技术性能,车辆行驶中不拖档、不猛踩油门、杜绝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可视烟度的尾气排放。
3、技术科组织科室成员对所属车辆尾气排放进行上路检查。对检查出可视烟度大的车辆调回车场进行机器测量,测量数值超标的交由修理厂进行尾气治理;若是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尾气可视烟度大的,当班驾驶员交由车队进行培训教育,规范操作,对屡教不改的驾驶员进行处罚。
4、在“创文”期间,各车队每周必须组织人员对所属车辆排气管进行清掏,确保排气管中的碳烟颗粒沉积物能够及时得到清理,降低可视烟度。
5、每月技术科尾气治理员必须及时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测,检测采取机器测量与人工目测的方法相结合,机器测量值超标和目测烟度大的都必须送修理厂进行治理。
6、各车队应结合路检路查工作,对所属运营车辆尾气排放可视烟度情况一并进行检查,对可视烟度高的车辆应查找原因,是车辆问题的及时上报技术科安排治理,是驾驶员问题的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尾气排放治理工作不出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