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 二十八车队车长段志坚、刘存文荣获 五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17-03-13 09:03:54
为弘扬见义勇为无畏精神,倡导见义勇为良好风尚,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鼓励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维护五华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推动五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深化“平安五华”创建活动,根据《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2017年2月15日,授予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二十八车队车长段志坚、刘存文等6人“五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昆明公交集团第六公司党总支号召广大员工以两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在危机时刻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德,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为推进昆明公交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公交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