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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交集团 邀您来记录最温暖瞬间 昆明公交集团开展 “爱我企业、比做贡献----寻找最美公交人”暨“记忆最温暖瞬间----手机随时拍”轻摄影大赛活动

2016-10-28 00: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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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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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昆明公交集团充分发挥国有骨干公交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公交便民、公交利民、公交惠民,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在公交服务过程中,不断涌现出许多令人感动的公交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弘扬城市公交的优秀文化,展现公交人“爱我企业、比做贡献”的精神面貌和风采。

结合企业实际,昆明公交集团公司决定开展昆明公交集团“爱我企业、比做贡献----寻找最美公交人”暨“记忆最温暖瞬间----手机随时拍”轻摄影大赛活动,用镜头记录下市民眼中最美公交人、最感人的温暖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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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如何参加?

登陆昆明公交专用邮箱:kunmingbus@vip.163.com

上传参赛作品及文字说明。

二、 什么照片可以参加?

只要是您在昆明主城区行政区内于2016年10月1日后拍摄反映公交人优质服务的照片都可以参加到昆明公交集团开展的“爱我企业、比做贡献----寻找最美公交人”暨“记忆最温暖瞬间----手机随时拍”为主题的轻摄影比赛,市民可用手机拍摄公交感人精彩瞬间。

1.参展作品要符合主题,内容健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2.参赛者在向专用邮箱上传参赛摄影作品的同时,应提交图片标题(10字内)及文字说明(30字内),图片标题及文字说明作为作品的一部份,也是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上传图片的同时要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年龄、住址及联系方式(手机、邮箱号)。

4.参赛作品仅限于手机拍摄,上传图片不压缩,文件格式为JPG,大小在500KB以上。

5.本次活动不接受通过软件修改的作品。

6.每位参赛者最多可上传2幅(组)作品。组照要注明且每组照片在4-8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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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家应该在什么时间之内投稿?

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

四、其他时间的安排是

线下评选阶段:2016年11月21日至30日征集阶段结束后,大赛领导小组将邀请省、市摄影家专家及媒体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打分,并精选出20幅入围作品,在昆明公交集团官网上进行投票、点赞。

线上评选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进行网上投票(点赞),按投票(点赞)数的多少依次取足获奖名额。

获奖名单公布:2016年12月11日至17日

颁奖:2016年12月20日(暂定)

五、有些什么奖?

本次奖项设置双向奖励

1.拍摄者奖品

特等奖:奖金3000元(1名)、本次摄影作品集一本。

一等奖:奖金2000元(3名)、本次摄影作品集一本。

二等奖:奖金1500元(6名)、本次摄影作品集一本。

三等奖:奖金1000元(10名)、本次摄影作品集一本。

优秀奖:价值100元公交IC卡一份(30名)、本次摄影作品集一本。

2.获奖作品中被拍摄者----“最美公交人”奖励(全国首创)

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中1号主角,均可获得1000元奖励。如获多个奖项,不重复计算,计为一次奖励。

六、注意事项

昆明公交集团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展播,包括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在任何媒体展播,出版、编辑画册、制作光盘,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昆明公交集团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以昆明公交集团为推荐单位的形式向全国进行推荐、宣传、展播、参赛,不另行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一)所有参赛者上传的作品及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参赛作品不得含有反对国家或政府(包括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和宗教及身份歧视,不得诬蔑民族传统文化、泄露国家或商业机密、侵犯他人隐私、侮辱或诽谤他人人格、歧视残疾人等内容的作品及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永久取消参赛资格。

(二)所有参赛者均须按主办方要求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凡参加本次活动的参赛者应视为充分理解本次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次大赛规则约束。

(三)谢绝将其它比赛获奖作品投稿,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一经出现抄袭、盗用他人图片的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并删除上传作品。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四)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获奖公告、作品展、作品集、大赛宣传广告等中,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参赛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

(五)参赛者及获奖者同意主办方在本次大赛相关活动中无偿使用其获奖作品及参赛作品,以任何方式应用于网站、图片集、作品展、印刷物、宣传用广告物等,并不再另行支付报酬。

(六)参赛者提供的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一号主角必须为昆明公交集团的员工,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七)主办方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由上传人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八)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九)获奖作品,如有需要,组委会有权提取作品的原始数码文件,如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十)大赛主办方拥有大赛规则唯一解释权。如果参赛者不能遵守大赛规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一)评委会的评比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十二)主办单位对本次大展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参赛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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