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遗失重要证件 驾驶员拾金不昧物归原主
2016-06-12 12:00:00
2016年4月13日下午16时,市民杨女士乘坐六公司32车队236路0215号公交车,将自己的户口册、结婚证、机动车登记证等重要证件及随身物品遗留在公交车上。车长张翔在回场“一趟一查”时发现了一包遗留物品,第一时间交到车队办公室,经过车队值班队干及时联系,找到了失主。心急如焚的杨女士立即赶到车队办公室,领回自己的东西,并连声对车队及车长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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