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 注意安全
2016-01-14 12:00:00
马上就到终点了,早班最后一趟回程的十字路口,等着红灯,在红变绿时我启动了车子准备左拐。突然眼前闪过一道黑影,是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车(他直行方向已经转为红灯),速度至少60+。我身体本能反应刹车,他车头一拐,擦着我的车头过去了。我当即吓出一声冷汗,心跳指数瞬间飙升180,过了几分钟脚还是软的。如果当时撞到了,那我这个年怕是过不太平了。
回到调度室,觉得这电动车没治了,于是上网查阅相关法规,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机动车没有违法行驶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地方说理了····
下班后细细回想,我们周围的行人和骑电动自行车的,绝大多数是没有驾驶经验的人,我们是无论如何不能用一个司机的意识去要求他们的,就像家里有个不懂事的孩子,他做出任何荒唐可笑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往往事故都是由于行人不懂驾车,安全意识淡漠造成。法律保护弱者无可厚非。
所以如何预防才是我们公交驾驶员的最佳选择, 首先是要练习提高预见能力,把视线放远,要把前方出现的人和车放入你的监视范围,对他们的位置保持意识中的存在,虽然你未必刻意去盯住他们看。就像你在外面吃完饭回单位,即便几个人在神侃,也会不知不觉地走回自己的调度室。 其次是要克服抢的习惯。“抢”是当今社会的一个主流习惯,大家总怕落后于人。很多人开上了汽车依然喜欢抢,然而和行人或非机动车抢行是非常危险的。理由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总之“安全”还是得靠自己,少一些抱怨,多一点细心。
最后说一句年关将近,行人和车越来越多了,朋友们、开车注意安全!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兄弟姐妹们!请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