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交人荣获2014年“昆明好人” 荣誉称号
2015-04-21 12:00:00
2014年,昆明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四公司15车队23路驾驶员马雁琴在2014年“3.01”事件中见义勇为,经基层审核推荐、社会公示和网络公众投票、评委会评审、市文明委领导审定,2015年3月28日,马雁琴被评为2014年度 “昆明好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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